他听到“汪汪汪”的声音时只觉得熟悉,扭头一看,就看见已经胖成一个白球的念之朝他跑过来。
狗崽子很兴奋,一边哼哧哼哧用爪子刨地一边直线朝他冲。
“汪~”
霍朗之张开双臂,那狗崽子就直直跳进他怀里。
霍朗之摸着狗崽子柔顺的毛,“念之,你怎么来了?”
“汪~”
霍朗之失笑,“罢了,我又听不懂你说什么。你像和我一起去找你爹吗?”
狗叫的时候就弄醒了流觞,流觞走下来,看到念之的时候眼睛都在发光。
“啊呜~”(又见面啦,兄弟。)
狗崽子从霍朗之怀里探头,“汪~”(累死了。)
“啊呜~”(你从王都跑来的?)
“汪~”(循着主人和临风马的气息。)
“啊呜~”
“汪~”
流觞看向霍朗之,“霍哥哥,念之,它,在傅府,看到你,骑马,走了,而,太子妃,他,又不在府里,动物天性,它害怕,就,就跟着你,和马,的气味追来了。”
“汪~”
“啊呜~”
流觞翻译:“它说要跟着去找主人。”
霍朗之心中一片柔软,当初只是为了逗傅念归开心比赛赢回了这只狗,谁知竟然这么衷心不二。
他摸着狗崽子的毛:“好,我们一起去找,然后一家三口一起回来。”
人狗对话的场景过分吓人,再加上刚才狗崽子扑上店门拍门撞门嚎叫的样子吓坏了老板,一时之间大家都呆住了,看着楼梯上的两人一狗跟看怪物一样。
霍朗之无奈,给老板钱两后又赔罪,道这是自家养的灵兽,见主人不见了远道寻来,又让老板去后厨拿了生肉喂它。
流觞见了念之不愿意走,霍朗之就把念之交给他抱着,那一人一狗上楼进房间了,他再不辞辛苦和百姓们解释今日这妖兽闹剧是什么原因。
百姓听闻狼孩会和狗说话,又听完衷心狗崽从王都跑到客栈寻人,无一不动容,于是霍朗之一行人走后,这个故事通过百姓之口口口相传,很快就有人编出了话本子到处卖,这旅店老板也很会做生意,很快就请了艺人过来弹唱说书,倒是招揽了很多生意。
在民间艺人的故事里面,霍朗之是天上二郎神转世,他们不知道霍朗之的名字,便给他赋予一个名字叫白朗达,他从天而降为了来寻自己心爱的姑娘,他的灵兽就是哮天犬,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去忧。主人来到人间以后,去忧茶不思饭不想逐渐消瘦,之后玉帝不忍他们分离,就把无忧送来人间,无忧在人间就和普通狗一样,失去了法力的灵兽除了体型大以外没有别的特点。它只能通过闻气味的方法找主人,走了很多错路,还差点被人抓了煮了吃,好不容易经历千辛万苦找到主人。可这时候无忧因为被狗贩子伤了喉管,已经不能和主人用人语交流了。只能发出汪汪汪的狗叫的声音,这时出现了一个俊美小少年,他说话如狼语,能和狗沟通,帮助白朗达明白自己爱犬的意思,随后这四人组队,找到了白朗达心爱的姑娘,他们一起回到天庭,过上了快乐的日子。
之后赶路的时候柳风拂听说了这个在民间突然火起来的故事哭笑不得。
他看了一眼后头跟着赶路的狗崽子,“所以我和秦源因为半夜没起来,所以这个故事里面我们就不配拥有姓名了?”
霍朗之诚恳点头:“是这样的。”
柳风拂翻白眼,“我建议他们听完整个故事,救你心爱的姑娘的时候我就算不是主角,起码也是男二号,这是对艺术的尊重吗!等我解决所有事情,我就去那破旅店,我和老板好好谈谈,我这么月朗风清的人物,我配不上他说书人的一大张纸吗!我不配拥有姓名吗!过分!你瞧着,这种故事火是一时的,不以我为主角,早晚糊透了。”
霍朗之:“……是是是,柳兄别生气,等救了念归,让他操刀,给你写个故事,我让王都所有茶馆的说书人都说你的故事,让所有小摊都卖你的话本子,让曲者专门谱曲,画舫每日演唱,让唱戏的给我弄个五折子柳风拂大战狼妖的戏来,还得场场爆满,演不好这戏院就给我倒闭了。”
柳风拂一开始还觉得很受用,之后就渐渐回味过来,这霍朗之,是在嘲笑自己吧!
他想瞪人,霍朗之早扬起马鞭跑远了,念之在他后面奔跑,他愤怒甩起缰绳。
秦源:“慢点,吓我一跳,你这突然停下突然甩鞭,突然诈尸呢!”
柳风拂撇撇嘴,得了,后头还有大爷呢。
“好,大爷,我错了,我慢点骑,您受好了,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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