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是一个孤独的皮格马利翁了。他们不知道这孩子的笑容有多美,即使看起来那个弧度并不算真正的笑,她只是轻撇着,勾着嘴角,眼中满是自得的骄傲,多么年幼无知的生命,可却跋扈到摄人的美好,我多希望能在这个小女王的身下臣服,含泪吻她高贵的小脚。画像里的她像小王子星球里的玫瑰花,脆弱却矜傲,显得格外吸引人。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看见哪个女孩可以超过画像里的她。
而第二张,是一间漆黑一团的卧室,落地窗打下几道恰到好处的光,投照在唯一的一把椅子上,上面放着几根粗粗的白麻绳。我多想请她在上面稍坐一会儿,但不幸的是,老板并不希望她参杂其中破坏美感,老板不是性情中人,一点审美都没有。虽然画面残缺,但我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表达意图。
“这张画,”又一个女警狐疑地看:“是不是下面多了一个人影子。”
是的,我喜上眉梢,转脸看向那个兰心蕙质的女人。唉,可惜了,年纪太大,没有不经世事的美。我遗憾地回头,含情脉脉地站在那副画前,三幅作品里就它最大,比其余两幅都大了两寸,耀武扬威地摆在中间。
无形的身体在地面拉长了挣扎的倒影,纤细的腰身,动态的曲线,还有什么比俘虏的天使更美好的场景,我光仰视着这个投影都热血沸腾,喉间发紧,这不该是一个人工的作品,这还是生活里最光辉的表演。
“这变态真是死有余辜。”采样的警察摇头感慨。我剜了这个干巴巴的傻瓜一眼,他真不配在我的殿堂出现。
唉,这第三张肖像,是我致死的关键,伯里曼笔下的速写都无法超越的经典,我为了留下这一刻,不知耗费了多少心血。画中背着书包奔跑的女孩轻盈活泼,神采奕奕,我向她展开了怀抱,而她冲我伸出了手。画中的我张开了手,她甜美的朝我扑来,后面是成千上百的手加以拦阻,可都没有抓住她的衣角,碰触到她的发梢。
“这张就命名为父爱吧。”有眼无珠的商人叼着大烟,“我打算放在我们家的卫生间。”
我丧气地挪开了视线,心生厌恶。迄今为止,还没有人懂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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