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土默特部在西,目标是哈尔和林。察哈尔部在东,目标是土拉河、克鲁伦河一带。
条约还规定了察哈尔、土默特两部夺取喀尔喀后的名分——两部将会各自建立藩国,察哈尔部的藩国称为察哈尔汗国,土默特部的藩国称为土默特汗国,两国的首领都称汗,并且向大明皇帝称臣、纳贡、派遣质子、接受册封(即位和册立继承人都需要明朝批准)。
另外,条约还规定两大汗国必须在内部实行分封制。汗王之下设旗部,旗部之主的册封、继承,同样需要得到大明天子的恩准。
最后,条约还规定了察哈尔汗国和土默特汗国将各自供奉一名大呼图克图为黄教领袖,而这两位大呼图克图的转世都必须在大明朝廷的监督下进行,并且在正式坐床之前得到皇帝册封。
抢救大明朝